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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白宗科副厅长调研督导西宁市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时间:2021-03-04 21:06:59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2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白宗科副厅长带领村镇建设处负责同志赴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南门村和甘河滩镇李九村进行实地调研,检查指导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与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湟中区政府和住建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解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白宗科副厅长对西宁市和湟中区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给与充分肯定。他指出,西宁市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排查范围广、数量多、任务重,市县乡村四级高度重视,聚焦重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但从当前情况看,个别县(区)统筹协调能力不够,进展偏慢,当前正值元旦、春节临近,农村返乡人口逐渐增多,人员聚集需求也越来越多,还需进一步推进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白宗科副厅长强调,农村住房安全整治工作是个长期任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好方向、抓好落实。要突出排查重点,加强城中村、城郊村和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牧区自建房,县级政府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抓紧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全面深入开展农牧区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农村牧区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做好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积极争取农牧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了解农牧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三是要压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配合。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充分依靠“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四是要统筹时间进度。要严格遵守时间要求,12月底前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可结合实际同步开展非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提高排查村庄覆盖率。要推行甘河滩镇边排查边整改的有效做法,压茬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到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