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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底关闭勘察设计单位业绩补录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2-04-02 20:48:22 作者: 来源:

  

  吉建设〔2022〕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7〕14号)要求,勘察设计业绩补录工作已经启动4年,定于2022年12月31日关闭补录端口,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完成业绩补录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绩补录范围

  凡在2018年7月1日前完成的建筑、市政、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应将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录入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项目库。未录入省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二、业绩补录方式

  勘察设计单位登录省平台,进入“工程项目业绩管理”子系统进行业绩补录。其中“项目基本信息”和“施工图审查信息”是重点录入内容,红色星标字段为必填项。对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应准确录入本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和专业;对涉及施工、监理等项目信息的,如果准确掌握,尽量填全;如果不清楚,可以不填。

  三、业绩等级认定

  勘察设计单位补录的业绩,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项目等级自动认定为D级;经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后,项目等级认定为B级或C级。目前项目等级不影响资质申报,未来是否影响按住建部政策执行。

  四、业绩补录要求

  各单位补录信息应尽量完整,必须真实。信息不全可能导致无法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或无法完整展示项目信息,在住建部资质审核、其他省份招投标业绩认定时,可能会受到影响。补录业绩如有造假,查实后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业绩补录承诺

  由于施工业绩补录端口已于2021年关闭,具备施工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目前无法补录业绩。确需补录的,应向我厅提交开放补录端口的书面申请,并承诺只补录勘察设计业绩、不录入施工业绩。

  六、未来业绩信息采集渠道

  2018年7月1日,我省启动了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联审系统),联审系统中的业绩可自动推送到省平台,省平台定期推送到全国平台。业绩补录端口关闭后,我省勘察设计业绩将全部由联审系统自动推送,各单位应确保联审系统中业绩信息完整准确。

  联 系 人:勘察设计处 刘 壮

  联系电话:0431-82752399 1384488227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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